□陳家沛
5個小伙非法買來氣槍,多次結(jié)伙到同安山區(qū)打鳥,先后獵殺、煮食多只黑翅鳶等國家保護野生動物,他們還將獵殺鳥類的照片曬上微信朋友圈炫耀,稱這些鳥“大補”。(5月15日《海峽導(dǎo)報》)
5個獵殺國家保護動物的犯罪嫌疑人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是罪有應(yīng)得。那些被獵殺與煮食了的小動物,想必應(yīng)該可以得到告慰。同時對于那些喜歡獵殺保護動物的人也是一個警告。
只是那幾個獵殺與煮食了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人,如今最后悔的恐怕不是獵殺與煮食了國家保護動物,而是后悔在微信上去炫耀這件事,因為他們并不是栽在獵殺與煮食上,而是栽在炫耀上,假如他們沒有在微信上炫耀,至今也許還在偷著樂!
獵殺國家保護動物的事敗露于微信上的炫耀,既說明這些獵殺者的法律觀念淡薄到可悲的地步,同時也暴露出動物保護工作的不小漏洞,暴露出很多人沒把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放在眼里。
保護動物不僅有賴于專門的法律法規(guī),更要靠專門的職能部門認真履職。因為法律法規(guī)要做到深入人心,讓老百姓都知曉,需要職能部門去宣傳;動物日常的安全保障,同樣需要職能部門通過盡職盡責(zé)的工作去實現(xiàn)。如果這兩項工作做好了,恐怕那些國家保護動物就沒那么容易遭受獵殺與煮食的命運了。
國家保護動物被獵殺與煮食的事到底有多少?我們都不得而知。但通過微信炫耀自我暴露的,肯定只是冰山一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