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曙巒
一按機關,車牌一彈,沒了;再一按機關,車牌又一彈,有了。28日,這出“車牌戲法”發(fā)生在廈門成功大道上。(4月29日《海峽導報》)
必須承認,這車的司機曾某是個“聰明人”,才會想到通過技術手段讓車牌隨時隱身。
但可惜的是,這份“聰明”帶來的可能不是福分而是禍患。既然車牌能夠隨時隱身,違章也不會被拍,曾某自然就不會將交通規(guī)則放在眼里,違章行駛恐怕就是家常便飯。而違章,不僅讓交通安全受到威脅,同樣也讓違章者自己身陷險境。試問: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曾某就能安然無恙嗎?
不過俗話說得好,“再狡猾的狐貍也斗不過好獵人”,盡管曾某的做法看似高明,但最終還是栽在了民警的手里。而他自己,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其實這樣的處罰,比起交通事故來說,應該說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聰明反被聰明誤”,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