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1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梁靜)昨天,廈門市教育局公布《2021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廈門市戶籍或暫住在廈門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統(tǒng)一報名時間為8月8日(星期日)。市教育局強調,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公民辦幼兒園均不得提前招生。
關于各公辦園的劃片范圍,要等六七月份,各區(qū)出臺招生細則才能明確。
招生方案說,公辦幼兒園招生對象需符合幾點要求:1.招生片區(qū)內適齡幼兒應與父親(母親)戶籍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適齡幼兒及其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實際住所)。2.片區(qū)招生對象落戶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7日。
入園需求緊張的幼兒園,各區(qū)教育局可以依據招生實際,研究制定招生實施細則,并提前預告。因政府拆遷建設原因造成戶口和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屬片區(qū)幼兒園申請就讀。
納入分級收費管理的普惠民辦幼兒園應優(yōu)先招收以下兩類幼兒:(1)本市戶籍適齡幼兒;(2)父親(母親)近一年在廈居住、務工和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幼兒。其中屬于城鎮(zhèn)小區(qū)配套幼兒園的,應優(yōu)先招收本小區(qū)戶籍適齡幼兒。
8月8日報名當天,應提供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健康卡和體檢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