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鄭麗金)導報記者昨日從廈門市體育局官網獲悉,廈門市2021年度社會辦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獎勵申報工作今日正式開始,在2021年成功舉辦群眾性體育賽事的體育類社會組織、企業(yè)均可申報2021年度賽事活動獎勵,最高獎勵可達10萬元。
據了解,申報人須為在廈門市注冊登記的市級體育類社會組織、企業(yè);舉辦的賽事性質為面向廣大市民的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且擬申報賽事活動舉辦前已向市體育局進行備案。一個賽事活動僅能有一個申報人,申報人可為賽事活動的主辦方、承辦方或執(zhí)行單位;且一個申報人只能申報一個賽事活動。
此次申報時間為3月1日至3月25日。申報獎勵標準為:一等獎6名,獎勵金額10萬元;二等獎9名,獎勵金額8萬元;三等獎15名,獎勵金額6萬元。以評審小組對賽事活動的綜合評審得分進行排名。
需要注意的是,申報前三年內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受到政府采購行政處罰,且相關信用懲戒期限未滿,以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企業(yè)不得參與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