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15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一男子從福州駕駛重型貨車往廈門,駕車長達5個小時未保證休息。昨日,記者從廈門交警部門了解到,該男子駕駛證被扣12分并降級。
11月1日下午,康某從福州馬尾駕駛閩D933XX重型半掛牽引車(使用性質:?;愤\輸車)從福州馬尾前往廈門,晚上8時40分到達廈門港區(qū),用時5個多小時。廈門交通部門通過信息研判,發(fā)現(xiàn)這部車駕駛員未停留休息,存在疲勞駕駛。隨后,湖里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岷山立即聯(lián)系駕駛人康某到大隊接受詢問調查。
“這期間都沒有休息嗎?”王岷山問訊康某,康某回憶自己在服務站休息了幾分鐘,并解釋車里裝的是普通貨品,所以放松了警惕。了解情況后,王岷山嚴肅告誡康某:“你作為職業(yè)駕駛員,應該知道駕駛重型車輛4個小時應下車休息至少20分鐘!”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康某被處以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康某駕駛證也將面臨扣分降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