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22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當街猥褻女童,事后還敢加微信再邀約,這樣的色狼不僅色膽包天,更毫無法制意識。近日,思明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猥褻兒童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
今年5月3日下午6時許,被告人林某在中山路發(fā)傳單,碰上了放學經(jīng)過的被害人小紅(化名)。以教育機構的培訓廣告做幌子,他很容易就和小女孩攀談了起來,當即就動了色心。“你跟我過來,我給你詳細介紹一下培訓課程好不好?”在他的刻意引誘下,小紅不設防地跟到了局口街的僻靜處。一看四下無人,林某立馬露出色狼本色,把小紅推在墻上又親又抱,做出種種猥褻行為。小女生當場就驚呆了,她不知道這個陌生的成年男子在對自己做什么,也無力掙扎。更夸張的是,林某結束猥褻后,還主動加了小紅微信,約她明天再見面。
懵懵懂懂地回到家后,小紅才稍微回過神來,向母親哭訴自己的遭遇,憤怒的母女倆決定一定要將這個色狼繩之以法。當晚,林某果然發(fā)來了邀約,小紅假意上鉤,約他放學后見面。隔天下午,林某如期出現(xiàn),卻遭到了小紅母女的追打,后終被巡邏的民警抓獲。
思明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林某在公共場合猥褻兒童,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