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8月9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京東快遞屬于自運性質,車輛無需辦理《道路運輸證》?答案是否定的。昨天上午,一輛京東物流車輛因無《道路運輸證》被同安交通執(zhí)法人員當場查獲,將面臨3000元至10000元的罰款。
昨天上午,市交通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同安大隊在國道324線西塘段巡查時,攔下一輛閩DB7798京東物流車輛。經查,該車從泉州安溪運載三大密封箱物品、六小件茶葉到同安京東物流點,可司機曾師傅卻出示不了道路運輸證或其他有效證明,屬于違法經營。
運輸車輛沒有《道路運輸證》,就像駕駛員無證駕駛一樣,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但是,曾師傅并不“買賬”,堅稱京東快遞屬于自運性質,車輛無需辦理《道路運輸證》。執(zhí)法人員對其批評教育,開具現(xiàn)場筆錄和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暫扣該車,并責令對方把車上物品轉移。
11時20分,另一輛京東物流車輛到達車輛暫扣地點,轉移車上物品。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檢查確認,這輛車已經取得《道路運輸證》,屬于合法經營。曾師傅見狀,不再辯駁。
交通執(zhí)法人員表示,依據(jù)《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物運輸?shù)模?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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