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房舒 通訊員 徐莉華)從福清到廈門,除去路上的時間,還不到20個小時,甚至就連全國的公安系統(tǒng),都還沒來得及把他涉罪的情況詳細呈現(xiàn)。5日晚上,湖里派出所民警楊光,抓獲一名涉嫌在福清故意傷害致死的嫌疑人蘭某。
“有沒有沒辦法追蹤的手機?”“手機卡,有不記名的嗎?”5日晚上,在湖里后浦,這樣一段話發(fā)生在顧客與店員之間。
也許說者無心,但聽者肯定有意。對話被社區(qū)“紅袖標”聽到,立即與社區(qū)民警楊光取得聯(lián)系。楊光趕到店里時,男子剛要離開。這是一個中年男子,面色黝黑,神情陰郁。剛開始,他什么都不肯說,但在他身上民警找到了相關(guān)證件,查詢顯示,他很有可能涉及罪案。
帶回派出所不久,男子終于低頭認罪。原來,他涉嫌一起剛在福清發(fā)生的故意傷害致死案。
男子蘭某,38歲,福清江陰鎮(zhèn)人。受害人一方曾是他的合伙人,蘭某說,他們曾在一起合伙坐莊誘人賭博,后來,對方聯(lián)合他人算計他,致使他輸了100多萬。事發(fā)當日,他本想去跟受害人討個幾萬塊錢零花,但對方不同意,情急之下雙方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執(zhí),受害人受傷倒地,送往醫(yī)院后不治身亡,蘭某不得不遠走他鄉(xiāng)逃避抓捕。
蘭某說,他本想來廈門投奔堂哥的,沒想到,才出逃不到20小時,堂哥還沒找到就被抓了。目前,蘭某已被依法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