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9月2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許納芳)廈門交警部門擬在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四區(qū)對超標電動車設置過渡期,發(fā)放臨時號牌。近日,《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正在公示中。從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以將書面意見寄至廈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或發(fā)電子郵件至xmjjxfdd@163.com。
根據征求意見稿,臨時號牌的有效時間為2年,到2022年12月31日失效。駕駛懸掛臨時號牌的超標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持有準駕車型含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并佩戴安全頭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摩托車的通行規(guī)則。另外,懸掛臨時號牌的超標電動車,僅限在本市集美區(qū)、海滄區(qū)、同安區(qū)、翔安區(qū)上道路行駛,不得在思明區(qū)、湖里區(qū)或者本市行政區(qū)域以外上道路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