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浙江省溫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接到上級疫情防控部門通報:26日,杭州市濱江區(qū)1名新冠初篩陽性感染者孫某乘坐動車前往溫州平陽參加婚禮,當(dāng)日乘坐動車返杭。
該人員在溫州的活動軌跡如下:1月26日,孫某與同學(xué)朱某、胡某,三人乘坐動車(D3211次,孫某座位4車13A)前往平陽;9時43分到達平陽站;10時10分乘坐網(wǎng)約車(車牌號為浙CE8291),三人到達新娘方某家中(平陽縣鰲江興鰲花苑),逗留20分鐘;10時30分從新娘家中步行到酒店參加午宴(平陽國際大酒店吉祥廳)。
當(dāng)日15時許,孫某與朱某、胡某乘坐網(wǎng)約車(車牌號浙CDE8511),三人離開宴會,前往平陽動車站乘坐動車(G1732次,孫某座位3車17A)離開溫州。
通報稱,接觸陽性感染者有感染風(fēng)險,請在上述期間、地點、動車車次與感染者有接觸或軌跡交叉的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qū)俚亟宙?zhèn)、社區(qū)(村)報告;配合做好流調(diào)和管理工作,如瞞報、遲報、謊報將依法追究相關(guān)責(zé)任。(記者 范宇斌)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