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被害案12月11日在東京地方法庭開庭審理。
被告陳世峰在法庭上否認部分罪行,認為自己是殺人未遂罪,并陳述兇器的水果刀是劉鑫從房間里拿出來遞給江歌的,并且迅速關上了房門。據陳世峰的律師說,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江歌的死因是失血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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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陳世峰敘述,陳刺出的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第一刀是致命的,而陳世峰辯解稱“第一刀的時候,自己是不帶有殺人動機的”。盡管隨后又刺了9刀,但“(與第一刀)沒有因果關系”。陳世峰表現冷靜,表情正常。
據現場傳回的消息,江歌母親沒有出現在庭審現場。
據陳世峰的律師說,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江歌的死因是失血過多。
陳世峰律師稱,醫(yī)檢結果證明致命的是第一刀,是無意過失導致的。
(原標題:陳世峰律師:刀系劉鑫遞給江歌 江歌按門鈴劉鑫沒開)
來源:http://news.ifeng.com/a/20171211/54051704_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