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日裁準,前特偵組聲請針對拉法葉艦不法傭金所得,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9億多美元案。本案成為“刑法”沒收新制去年7月1日上路后,法院裁準最大金額,汪家不服可抗告。
據(jù)報道,去年7月1日,臺灣“刑法”沒收新制上路,前特別偵查組為追討不法所得,同一天向北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軍火商汪傳浦、拉法葉艦軍購弊案4億8372萬美元不法傭金及利息4億8602萬美元,共9億6975萬余美元(約折合新臺幣273億元)。若法院裁準,再依司法互助程序請求瑞士等國返還這筆被凍結(jié)的資產(chǎ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