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9月30日,在韓國木浦海警碼頭,工作人員準備登上事發(fā)中國漁船進行調查
韓媒稱,韓國光州地方檢察廳木浦支廳21日以“涉嫌妨礙特殊執(zhí)行公務罪”對在韓海域發(fā)生火災命案的中國漁船的船長楊某提起公訴,指控楊某涉嫌“抗拒韓國海警執(zhí)法,蓄意沖撞海警船,險釀重大事故”。
據(jù)韓聯(lián)社10月21日報道,由于楊某涉嫌“無證捕撈、拒絕停船命令”等10項違規(guī),檢方要求楊某繳納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0萬元)的保證金。按期繳納保證金后,船長、船員等14人以及漁船將被驅逐出境,涉事人員可在回到本國后接受韓國法院的審判。但楊某拒絕繳納保證金,因此法院發(fā)布了逮捕令,楊某將在韓國受審,其他船員以相關人身份被扣留在韓國。
韓媒稱,9月29日上午9時45分,楊某帶領其他船員在“韓國全羅南道新安郡紅島西南70公里處的韓方專屬經濟區(qū)內非法捕撈”,海警向輪機室投擲震爆彈后,輪機室一帶發(fā)生火災,船上17人中14人獲救,3人陷入昏迷并最終身亡。
原標題:韓海警投震爆彈致我3漁民死亡 反而要起訴中國船長
來源:http://mil.gmw.cn/2016-10/24/content_2261919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