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1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 通訊員 王瓊云)南靖男子莊某兩次招搖撞騙被判刑,導報記者從南靖縣檢察院獲悉,莊某近日又因冒充處級干部行騙被批捕。
莊某2014年、2016年因犯招搖撞騙罪接連獲刑。后來莊某在酒會上認識蘇某女,兩人互加微信。2022年6月,莊某聯(lián)系蘇某女,稱要從福州到漳州工作,擔任中鐵六局漳州辦事處負責人,是副處級干部。莊某謊稱已離異,在漳州市區(qū)有房,博取了蘇某女好感,逐步發(fā)展為男女朋友。莊某多次以房貸、修車等為由向蘇某女行騙共26000元。莊某虛構(gòu)高回報投資項目欺騙蘇某女繼母曾某,曾某信以為真,多次向莊某轉(zhuǎn)款共10萬元。
2022年7月,莊某聽蘇某女老板黃某說兒子大學畢業(yè),便稱要幫黃某兒子安排到漳州中鐵六局當法務。莊某以幫忙安排工作、幫忙處理糾紛、升職都需要打點關系為由騙取黃某父子共8700元。
直到蘇某女翻看莊某手機微信,發(fā)現(xiàn)莊某的結(jié)婚證,才驚覺被騙,馬上報警。莊某通過親友陸續(xù)向被害人還款127000元,尚有7700元未歸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