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劉龍)近日,漳浦法院“藍碳生態(tài)保護合議庭”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某山等3人有期徒刑各7個月,緩刑1年。今年7月,被告人楊某山、楊某良、楊某武在禁漁期內(nèi)使用禁用漁具非法捕撈1242.35公斤的漁獲物,價值1061.22元。
何某是一名網(wǎng)約車司機,下班后遇到交警攔查,他假裝要吹氣接受酒測,突然猛踩油門闖關,撞壞了路障。近日,湖里區(qū)檢察院對何某提起公訴,湖里區(qū)法院一審作出判決。 6月2日清晨5點左右,何某獨自駕駛小車行至廈門大橋出島方向執(zhí)勤點處,遇到交警設卡攔查。接受酒測時,他作勢要吹氣,突然油門一踩,強行闖關。前方民警迅速反應,將攔截車輛的金屬路障推到車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