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23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2008年,20歲出頭的倪某某參與了一個投資項目,因為投資失敗,到了2012年,她欠下了巨額債務。為了還債并維持奢侈的生活,倪某某想到利用高息進行集資的辦法。
2011年初到2015年7月,倪某某虛構了綠化、路面工程、雨衣廠、養(yǎng)雞廠等投資項目,先后向19人非法集資。她承諾支付5%至10%的月利息,幾年下來,集資的金額高達2700多萬元。案發(fā)后,倪某某被警方抓獲。這筆錢中的大部分,被倪某某用于償還利息與個人揮霍。日前,平潭檢察院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倪某某提起公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