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裝有LED廣告屏的廂式貨車行駛在路上
臺海網(wǎng)(微博)12月21日訊 (海峽都市報記者 林新榕)昨日下午,福州市民劉女士在晉安區(qū)福馬路與福光南路交叉口附近,看見三輛安裝LED廣告顯示屏的廂式貨車,屏幕循環(huán)滾動廣告內(nèi)容,光線很強,十分刺眼,她開車跟在“廣告車”邊上險些發(fā)生刮蹭。她不明白為何這樣改裝的“廣告車”可以在大街上行駛,希望交通執(zhí)法部門能夠加大糾察力度。
昨日下午,劉女士開車挨著這幾部安裝LED廣告顯示屏的廂式貨車行駛,她發(fā)現(xiàn),廂式貨車除了車頭位置,車子兩側(cè)都安裝了LED顯示屏,屏幕下方是約兩平方米的廣告櫥窗,播出廣告內(nèi)容。LED顯示屏上打出了紅色亮光的廣告字眼,光線很強,有些刺眼。
“在陰影位置停車時,覺得非常刺眼,眼睛瞬間被閃了幾下看不清路況,差點就發(fā)生刮擦了?!眲⑴亢苌鷼?,這些“廣告車”開得很慢,影響通行。
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卓文彬律師介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如果因為貼廣告導致車身顏色改變,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由于劉女士沒有拍到這三部“廣告車”的車牌,記者無法查詢到這幾部改裝后的貨車是否經(jīng)過交管部門的審批。但劉女士建議,交管部門應該加大糾察力度,規(guī)范此類“廣告車”上路行駛,避免給其他司機帶來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