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惠安警方的幫助下,轄區(qū)兩名為了“發(fā)財”去緬甸,結(jié)果反而被困3年多的小伙子張某波和黃某,終于得以回到家中。
記者從惠安縣公安局了解到,今年5月初,該局東嶺派出所民警到滯留緬北人員張某波家中開展勸返工作。一開始,張某波的父親張某坤對民警非常抵觸,因為民警描述的情況與張某波平時在電話里所講的大相徑庭,他以為自己的兒子只是去正常打工。
民警慢慢對張某坤講述了真實情況,張某坤才逐漸放下戒心,積極配合民警勸返張某波。最終在多方的共同幫助下,張某波近日成功返回家中。
據(jù)張某波講述,2020年年初,他在“高薪”誘惑下前往緬甸務工。起初他確實被帶到工地上打工,可沒過多久工地負責人就以項目暫停為由介紹他去其他工地,并承諾待遇會更好。結(jié)果張某波就此身陷電詐園區(qū)。“原本想掙更多的錢,結(jié)果到了那邊卻過著豬狗不如的日子,24小時有人持槍監(jiān)視,根本就沒有自由,被關(guān)鐵籠子、吃不上飯、電棍擊打、被罰跪著上班都是常事。”回憶起那段經(jīng)歷,張某波仍心有余悸,“印象最深的是被關(guān)在沒有窗戶的小黑屋里一個多月,那是我活了30年來最漫長的一個月。”
看到兒子回到家,張某坤對民警連連致謝。
相似的一幕也在螺陽派出所上演。當黃某在民警的幫助下從緬甸平安回家時,他的父母將一面寫著“感謝人民警察 救我兒子回家”的錦旗送到民警手中。
警方表示,滯留人員能夠平安回家,過程十分不易。大量的案例都在提醒大家,所謂的“淘金天堂”實則遍布荊棘深坑,千萬不要輕信境外所謂的“高薪酬”“高收入”騙局。(記者 林志安 通訊員何煒楨)
來源:東南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