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6日訊 據(jù)"三明交警微發(fā)布"微信發(fā)布 為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構建良好的文明交通環(huán)境,有效遏制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自6月1日起對三明市中心城區(qū)道路的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為期1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
? 整治重點
嚴厲查糾摩托車和超標電動車酒后駕車、載人超員、逾期未檢驗、超速行駛、違反交通信號、不戴安全頭盔、安裝遮陽蓬和涉牌涉證等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宣傳引導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提倡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 整治措施
專項整治期間,公安交警部門將根據(jù)摩托車、超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不同車輛類型采取分類整治方式。
1.摩托車
☆公安交警部門將提高現(xiàn)場執(zhí)法覆蓋面,依法查處摩托車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
☆對查扣的無車牌、無行駛證摩托車,凡有合法手續(xù)的,責成車主辦理注冊登記后方可放行;
☆對違法行為人無駕駛證的,按照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車輛處罰,并引導其參加駕駛證考試;
☆對拼裝、報廢或無合法手續(xù)的摩托車,不得罰款后放行,要予以收繳并強制報廢;
☆對摩托車安裝遮陽蓬的,按規(guī)定處罰并收繳安裝的遮陽蓬;
☆對肇事逃逸、無證駕車且拒絕接受檢查、強行沖卡或存在其他惡劣違法情節(jié)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超標電動車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對超標電動車未按規(guī)定備案登記領取臨時號牌的不予處罰,但須提供車輛來歷證明(購車發(fā)票)、出廠合格證明、機動車交強險保險憑證后方可放行,同時提醒引導車主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備案登記;
☆超標電動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參照摩托車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
3.電動自行車
☆主要以現(xiàn)場教育引導為主,提醒引導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及時登記上牌,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
☆鼓勵提倡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對電動車安裝遮陽蓬的,勸導自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