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海燕
“摔酒瓶的人真是缺德啊,他們應該受到譴責!”爆料網(wǎng)友發(fā)出如是感慨。沙灘是太多人喜歡的休閑樂園,但有了玻璃碴子這種暗器,還能讓人好好在沙灘玩耍嗎?我想,譴責是必然的,而有他們需要的不但是譴責,還是管理和治理!
別說在沙灘了,即便是清理地面上的玻璃碴也不容易。沙灘上有了沙子作掩護,保潔人員費時費力不說,清理過程中一不小心也可能受傷,而游客更可能在不經(jīng)意間躺槍。
不禁想起當年開展得熱火朝天的凈沙行動:兩年前,導報報道白城等海域沙灘下有燒烤竹簽、玻璃碴子等暗器,報道不僅引起市民關注,而且廈門市主要領導和思明區(qū)主要領導也都對導報關于沙灘存“暗器”的報道非常重視,并明確要求相關部門大力整治亂象。當時導報發(fā)起“凈沙”行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積極響應。
現(xiàn)在看來,美麗沙灘依然潛伏著暗器,凈沙行動任重道遠。我們希望凈沙繼續(xù),但從另一角度來看,凈沙光是清理還不夠,只要有不文明現(xiàn)象存在,沙灘暗器、垃圾等就可能源源不斷地產(chǎn)生。故而,凈沙更需要制度兜底,從源頭上加以防范。
一方面,要加大對沙灘附近違規(guī)攤點的查處,明確燒烤禁區(qū)及罰則,另一方面,能否推出相關的海灘旅游文明公約,對一些市民及游客設立一些緊箍咒?如果再配以舉報、巡查機制,落實對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那樣,就會敦促游客自律,激發(fā)公眾的舉報熱情。
希望“凈沙”再來,而且來得更猛烈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