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國鵬
前幾天上午,在濱湖北路海滄國稅局門口的站點旁邊,導報記者看到,一段40多厘米長的黑色電線“長”在人行道上,另一頭固定在人行道地磚下。一旁等車的乘客,有老人還有小孩。海滄市政110值班室的工作人員說,已經(jīng)讓電工前去查看處理了。(5月2日《海峽導報》)
各位市民:
請低頭往下看,沒錯,就是我,你們腳下的電線在和你們說話。有沒有人被嚇了一大跳?你的驚恐可以理解,畢竟,前幾天金毛犬“咖咖”被漏電景觀燈電死的陰云還沒有在心頭散去,現(xiàn)在我又這么并不華麗地出場,顯然會加劇你們的擔憂,這是不想讓大家好好走路的節(jié)奏嗎?
至尊寶駕著七彩祥云從天而降會引來包括紫霞仙子在內(nèi)的所有人一片歡呼,但我的“破土而出”顯然招致無數(shù)的厭惡,這不僅進一步拓展了“地長萬物”的內(nèi)涵,更主要的,對你們的安全造成了新的威脅。絆你一跤還是小事,倘若啥時候萬一真的電到人,后果真是不堪設(shè)想。所以,我干凈利索地認罪,我錯了,錯在出現(xiàn)在不該出現(xiàn)的地方。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當然更不會有無緣無故出現(xiàn)的電線。我知道你們一定很想知道我是怎么出現(xiàn)的,究竟是誰把我弄到這里來的。其實,不僅是你們,我自己也想知道。就算是一個垃圾放對了地方也會變廢為寶,但哪怕是一個寶放錯了地方也會成為垃圾。我本是為這個城市的光明輸送電力的,即便說不上受人尊敬吧,起碼也可以昂首挺胸地做人,但像這樣裸露在人行道上,卻只能收獲口水,擺明了不僅是坑人,更是坑電線嘛。
我的出現(xiàn)就是一個錯誤,我有罪,不論你們判我什么刑罰,是“斬立決”——通過安全方式直接把我隔斷去除,還是“長期監(jiān)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修復(fù),我都認罪服法,絕不上訴。但需要說明的是,我充其量是一個“從犯”,相關(guān)的責任部門才是“主犯”。罪不容赦的電線



